校内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精神,提升國内高校國際化管理水平,2018年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通過“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高等教育教學法出國研修項目(LH)”選派相關人員赴國外研修基地進行為其三個月的訪學研修。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選派項目類别:
本次選派項目為:管理學、醫學、工學、經濟學專業一線教師,國際學生管理人員。
二、 選派計劃
選派人員留學身份為訪問學者,留學期限為3個月,具體安排為:
1、管理學專業
留學院校:昆士蘭科技大學(Queensland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2、醫學專業
留學院校:加州大學洛杉矶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Los Angeles)
3、工學專業
留學院校:德累斯頓工業大學(Technical University of Dresden)
4、經濟學專業
留學院校:南洋理工大學(Nanyang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5、國際學生管理人員
2018年計劃分3個班次分别派赴3個研修基地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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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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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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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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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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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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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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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阿爾伯塔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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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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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麻省大學波士頓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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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條件
1、符合《2017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進拔簡章》規定的申請條件;
2、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1年11月15日以後出生)
3、須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曆、學位;國際學生管理人員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曆、學位;
4、身心健康且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管理學專業應為高校來華學生管理專業英文授課教師,
醫學專業應為高校來華留學生醫學專業英文授課教師,優先考慮從事生理、病理、解剖、神經醫學專業課程英文授課教師;工學專業應為高校來華學生工學專業英文授課教師;經濟學專業應為高校來華學生經濟學專業英文授課教師;國際學生管理人員應為高校來華留學生管理人員,工作業績突出,具有較大發展潛力。
5、研修期間采用全英文教學,申請人申報時須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合格條件》規定的要求或達到相應的語言水平。本項目不另行安排語言培訓。
四、選撥推薦
請各單位根據學科和師資隊伍建設規劃,鼓勵本單位相關人員積極申報,同時填報1、《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高等教育教學法出國研修項目(LH)》推薦人員名單(見附件)2、單位推薦意見(紙質版簽字蓋章,格式字數不限,内容包括被推薦人近5年教學、科研、工作情況;學術、業務水平和發展潛力;綜合素質與健康狀況;外語水平;出國研修的必要性與可行性;對申請人出國研修的目标要求;回國後對被推薦人的使用計劃等,内容控制在500字以内)以上材料紙質版請于2017年11月3日下班前交至長安校區人事處教師科,同時提交電子版,超過一人請做排序(逾期不予受理)。
學校于11月6日-8日組織專家評審,并對拟推薦人選進行公示。通過留金委初審的申請人,需登陸“留學基金委網上報名系統”(網址:apply.csc.edu.cn)《填報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訪學類),并按要求掃描上傳相關附件材料。網報時間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評審和錄取
該項目錄取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學校選拔推薦,國家留學基金委審核/評審錄取”的辦法。必要時組織專家面試,面試時間及要求另行通知。
六、 派出
1、拟錄取人員由國家留學基金委同意安排派出,具體派出時間另行通知。
2、 留學人員實行“簽約派出、違約賠償”的管理辦法。留學人員派出前須與國家留學基金委簽訂《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後派出。國家留學基金委将于派出前兩個月統一通知辦理有關派出事宜。
七、 資助經費
留學人員資助經費由國家留學基金委與學校按“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要求,以1:1經費配套,共同承擔。資助内容包括獎學金(合住宿、夥食、保險等)、研修費及一次性往返國際旅費。獎學金資助标準及方式按照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未盡事宜,請聯系人事處馬婧。
聯系電話:88308513
附件:1、2018年高等教育教學法出國研修項目(LH)推薦人員名單(國際學生管理人員類).xlsx
2、2018年高等教育教學法出國研修項目(LH)推薦人員名單(專業教師類).xlsx
人事處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