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務院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的要求,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進一步優化博士後工作平台建設。博士後科研流動站(以下簡稱“流動站”)在五年内獲得過綜合評估優秀等次的,其設站單位中具有博士學位一級學科授予權或建有國家重點科研平台的非設站學科,經省級博士後管理部門推薦,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以下稱“全國博管辦”)備案後,可招收博士後人員。
非設站單位或非設站學科在項目執行期間招收博士後人員,需同時具備下列6個條件:
1、招收的博士後人員需符合《西北大學博士後工作管理辦法》要求;
2、具有下列或同等水平的在研科研項目(課題)之一:
(1)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含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專項);
(2)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研究計劃、創新群體項目、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國際(地區)合作研究與交流項目;
(3)國家發改委核報國務院核準的固定資産投資項目;
(4)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特别委托項目、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項目。
3.申報單位須為上述科研項目的承擔單位;
4.拟招收博士後人員的合作導師應為上述研究項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或負責人。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單位的合作導師應具有博士生指導教師資格或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不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單位的合作導師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5.開始招收博士後人員的時間至上述項目的終止時間應不少于兩年;
6.按照《博士後管理工作規定》承擔博士後日常管理工作,并為博士後人員提供必要的科研和生活條件。
請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于9月8日前将招收申請(院系負責人簽字蓋章)以及相關佐證材料交至人事處博士後管理辦公室。聯系人:馬婧 電話:88308513
人事處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