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關于做好2017年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别項目及地方合作項目選派工作的通知》(留金法[2016]5178号)精神和省教育廳《關于報送2017年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别項目選派計劃的通知》文件安排,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就做好2017年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别項目(以下簡稱西部項目)選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選派類别、留學期限及申報名額
1.西部項目
留學身份:高級研究學者:留學期限為3-6個月;
訪問學者:留學期限為12個月;
博士後:留學期限為6-24個月。
2.西部項目子項目(成班派出)
留學身份:訪問學者: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員出國研修項目留學期限為3個月。
3.申報名額:西部項目5個,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員子項目1個(科研管理)。
二、選派專業領域及國外留學單位
1.選派專業領域:主要為《陝西省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确定的經濟和社會發展重點領域,《陝西省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點領域、重大專項、前沿技術、基礎研究以及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
2.國外留學單位:西部項目錄取人員應選擇教育、科技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等機構自行聯系派出;西部項目子項目留學人員由國家留學基金委或選派單位統一安排成班派出。
三、重點選派範圍及對象
西部項目選派範圍和對象:高等學校的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學科帶頭人,國家或省級特色專業建設點人員,重大工程、重大專項的參與人員,有一定的國際交流合作經驗,有對外聯系渠道或已有科研合作項目。申請時,需提供外方正式邀請信(邀請時間起點應在2017年9月至2018年9月間)。
2.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員(科研管理)出國研修項目選派範圍和對象:高等院校從事科研管理工作的中層優秀管理幹部。
四、選派辦法
選派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省教育廳組織專家對申請者材料閱評和初審、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終審,确定錄取名單。
五、申請條件
各單位請結合本單位教學、科研、學科建設的需要人才推薦出國留學人選;申請人須符合《2017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http://www.csc.edu.cn/article/709)和西部項目以及子項目的具體要求。西部項目和西部項目子項目的相關資料和申報要求請登(http://www.csc.edu.cn/chuguo/s/763)查閱。
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但回國工作不滿五年的人員、正在境外學習或工作的人員、已獲國家留學基金資助但未執行的人員不可申請該項目。
六、申報材料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請于4月7日前将申報材料(附件)一式四份(一份原件三份複印件)以及單位推薦意見報送人事處教師科,西部項目子項目推薦人員名單及申報材料報送組織部幹部科。(注:單位推薦意見同時提交電子版,單位推薦超過一人請排序)。
聯系電話:88308513 馬婧
附件:2017年西部項目報送材料要求.pdf人事處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