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所: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關于推薦國家公派出國留學評審專家的函》(留金發[2015]3079号)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做好評審工作,請各單位積極推薦新的評審專家并核對已推薦專家信息,具體要求如下:
1.請按要求推薦學術型及應用型兩類專業領域專家(重點推薦專家的學科領域詳見附件1)。
請按照國家留學基金評審專家基本條件(見附件2),結合本單位學科設置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推薦。每個學科原則上不超過2人。
2.請從專家的綜合素質(特别是責任心、品德等方面)、專業水平、計算機熟練程度、對國家公派留學工作的熟悉程度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慮,确保專家能勝任評審工作。
3.先前已推選專家如有調離、職務變動、聯系方式更改等情況,請與人事處教師科聯系變更專家信息,以保證評審專家信息準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