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學校事業發展需要,根據上級相關規定,我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院(系)學生輔導員 10 名。
我校2015年招聘的學生輔導員全部實行人事代理,具體按照《西北大學人事代理工作暫行辦法》執行(見西北大學人事處網站)。
一、招聘條件
1.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領導,忠誠黨的教育事業,作風正派,品行端正,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2.品學兼優,有強烈的事業心和協作精神,身心健康,具有較強業務能力、文字語言表達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
3.應聘學生輔導員崗位者,應為2015年應屆碩士畢業生或應屆博士畢業生,中共黨員,在本科或研究生學習期間擔任過學校、院(系)主要學生幹部,碩士不超過27周歲(1988年7月1日後出生,含7月1日),博士不超過32周歲(1983年7月1日後出生,含7月1日)。
4.所有學曆、學位均應在海内外著名高校或科研機構獲得(最後學曆學位應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國(境)外取得的學位需取得教育部學曆認證,且可以 通過教育部派遣回國工作。
5.10名學生輔導員專業不限(其中藝術類最多不超過2名)
西北大學 人事處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