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博士後創新能力建設,進一步提升博士後國際化水平,根據全國博士後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2021年博士後國(境)外交流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博管辦[2021]6号)精神和《2021年博士後國(境)外交流項目申報指南》(附件1)安排,現将2021年中國博士後國(境)外交流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别
1.國際交流計劃(引進項目、派出項目、學術交流項目)
2.香江學者計劃
3.澳門青年學者計劃
4.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
二.項目内容及資助标準
1.國際交流計劃(引進項目)
“引進項目”資助在國(境)外獲得博士學位的優秀博士(包括中國籍和外籍)在國内博士後設站單位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為期2年。
資助經費由全國博士後管理委員會和博士後設站單位共同承擔。其中全國博士後管理委員會資助每人每年20萬元人民币,博士後設站單位配套資助每人每年10萬元人民币,包括在華從事博士後研究期間個人的生活開支、住房補助、社會保險及來華往返國際旅費等。
2021年度全國計劃拟資助500人以内。
2.國際交流計劃(派出項目)
“派出項目”資助優秀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應屆博士畢業生到國(境)外高水平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的優勢學科領域合作開展博士後研究工作。派出人員在國(境)外從事博士後研究時間不少于12個月,在國内派出單位從事博士後研究時間不少于6個月,在站時間累積不少于24個月。
全國博士後管理委員會資助派出項目獲選人員每人30萬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其在國(境)外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的生活開支、住房補助、社會保險及往返旅費等。獲選人員在國内派出單位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期間的工資待遇等由派出單位按照本單位博士後研究人員工資待遇有關規定執行。
2021年全國計劃資助100人。
3.國際交流計劃(學術交流項目)
“學術交流項目”資助優秀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赴國(境)外參加國際學術會議,開展學術交流活動。
資助經費為每人2萬元,主要用于赴國(境)外開展學術交流活動的交通費、食宿費、會議費等。
2021年全國計劃資助100人。
4. 香江學者計劃
“香江學者計劃”由全國博士後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和香港學者協會聯合實施。每年選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學,在港方合作導師的指導下,以港方大學合約研究員的身份開展博士後研究,為期2年。
資助經費為每人36萬元人民币和36萬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博士後在港期間的生活開支、住房補貼、保險及往返旅費等。
2021年全國計劃資助52人。
5.澳門青年學者計劃
“澳門青年學者計劃”由全國博士後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和澳門科學技術協進會聯合實施。每年選派内地博士到澳門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機構,在合作導師的指導下,在澳門優勢專業領域開展博士後研究工作,為期2年。
資助經費為每人36萬元澳門元和30萬元人民币,主要用于獲選人員在澳門期間的生活開支、住房補貼、社會保險以及往返旅費等。
澳門培養單位協助提供自費的醫療服務計劃,視情況提供學校宿舍(住宿費自理)。合作導師負責所有研究工作的其他開支(如消耗品、實驗儀器、出差費用、出席國際會議經費等)。
2021年全國計劃資助25人。
6.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
“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由全國博士後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與德國亥姆霍茲聯合會合作實施,每年選派新近獲得博士學位的優秀青年科研人員赴德國亥姆霍茲聯合會下屬的研究所開展博士後研究工作,為期2年。
中方資助每人30萬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資助每人1500歐元。資助經費可用于人員生活津貼、健康和意外傷害保險和研究、差旅費用。
2021年全國計劃資助40人。
三.申報條件
1. 國際交流計劃(引進項目)
(1)年齡不超過35周歲,思想品德端正,身體健康。
(2)申請人須為近3年内在國(境)外獲得博士學位的外籍博士或中國籍留學博士。
(3)申請人博士畢業學校應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或者其博士學位所屬學科排名前100名(以當年度最新上海軟科世界大學學術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 世界大學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 世界大學排名U.S.News& World Report 為參考)。
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申請人,條件可放寬至博士畢業學校為本國排名前3名的高校。根據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合作框架,在德國獲得博士學位的留學人員或外籍博士,如獲得德國亥姆霍茲聯合會正式推薦可申請本項目,不受學校或專業排名限制(聯系方式:德國亥姆霍茲聯合會駐北京辦事處何宏博士,010-65907866, hehong@helmholtz.cn)。
(4)申請人自主聯系國内博士後科研流動站或工作站,并獲得博士後設站單位正式推薦。
(5)能夠保證在華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不少于20個月。
(6)申請人具備較高的學術水平和較強的科研能力、創新能力。
(7)申請人應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聽、說、讀、寫能力。
(8)國内在職人員不能申報本項目。申請人受本項目資助期間須全職在設站單位從事博士後研究。
(9)申請人此前未獲得過博士後國(境)外交流項目或博士後創新人才支持計劃資助。
(10)符合上述1-9款條件,在每批次申報截止日期前,新近進站,且未滿6個月的博士後研究人員亦可申報本項目。
2. 國際交流計劃(派出項目)
(1)年齡不超過35周歲,政治素養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體健康。
(2)申請人應為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拟進站的2021年應屆博士畢業生。其中,在站博士後人員須經所在設站單位和合作導師同意(在職身份的博士後研究人員還須其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同意);未進站的2021年應屆博士畢業生可先行申報,獲選後再辦理博士後進站手續。
(3)申請人自主聯系國(境)外高校、科研機構或企業并獲得正式邀請。國(境)外拟接收單位一般應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以當年度最新上海軟科世界大學學術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 世界大學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
世界大學排名U.S.News& World Report 為參考)、國際一流研究機構或企業。如國(境)外高校不在世界排名前100名之内,但申報學科在國際上屬優勢學科,需由國内派出單位另附說明。
(4)國(境)外接收單位應給與一定資助,承諾給與對等及以上資助的優先入選。
(5)申請人應具備較高的學術水平和較強的科研能力、創新能力。
(6)申請人應具有良好的英語或赴外工作國語言聽、說、讀、寫能力。
(7)專業領域。優先考慮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國家重大需求,關系國民經濟、國計民生的重點領域。
(8)此前未獲得過博士後國(境)外交流項目或博士後創新人才支持計劃資助。
3.國際交流計劃學術交流項目
(1)申請人為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
(2)申請人應具有良好的英語(或參加學術交流會議所需語言)聽、說、讀、寫能力。
(3)拟參加的會議須為本領域内具有一定國際影響力和一定規模的國際學術交流會議,召集方為專業的行業協會、學會,或者由國際著名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發起的多邊國際學術會議。
(4)已經向拟參加的國際學術會議投稿、為論文的第一作者(或以其博士後合作導師為第一作者,博士後本人為第二作者),并已收到将在會議上宣讀論文的正式書面通知。
(5)在本站開展博士後研究工作期間未獲得過此項資助。
(6)2021年博士後創新人才支持計劃資助已包含專門的國際學術交流經費,獲選人員不能申報本項目。
(7)入選“派出項目”、“香江學者計劃”、“澳門青年學者計劃”、“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在國(境)外工作期間不能申報本項目。
(8)參加的國際學術交流會議召開日期應在本年度之内(可先參會後報銷)。
4. 香江學者計劃
(1)年齡不超過35周歲,政治素養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體健康。
(2)申請人應為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或未進站的應屆博士畢業生和在職教學、科研人員(一般應為畢業3年以内)。未進站的應屆博士畢業生和在職教學、科研人員可先行申報,獲選後再辦理博士後進站手續(在職身份的申請人還須其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同意)。
(3)具備較高的學術水平和較強的科研能力、創新能力。
(4)具備良好的英語水平。
(5)能全職在港工作2年。
(6)專業領域:基礎研究、生物醫學、信息技術、農業、新能源、新材料、先進制造、經濟學、法學、管理學等。
(7)此前未獲得過博士後國(境)外交流項目或博士後創新人才支持計劃資助。
5. 澳門青年學者計劃
(1)年齡不超過35周歲,政治素養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體健康。
(2)申請人應為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或未進站的應屆博士畢業生和在職教學、科研人員(一般應博士畢業3年以内)。未進站的應屆博士畢業生和在職教學、科研人員可先行申報,獲選後再辦理博士後進站手續(在職身份的申請人還須其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同意)。
(3)具備較高的學術水平和較強的科研能力、創新能力。
(4)具備良好的英語水平。
(5)能全職在澳門工作2年。
(6)專業領域:中醫藥(生物醫學、臨床生物學、生物訊息學、中藥學、藥學、化學等),微電子(微電子學與固體電子學、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物理學、模拟與混合電路等),月球與行星研究(物理學、應用數學、化學、地質學、天文學、計算機科學和技術、大氣科學、空間物理、信息科學和遙感科學等),智慧城市物聯網(智能感知、網絡存儲和傳輸、大數據分析和控制、智慧能源物聯網、智能交通、公共安全監控和災害防治等),其他目前在澳門已具備發展基礎和潛力且具有傑出學術帶頭人的優勢專業領域。
(7)此前未獲得過博士後國(境)外交流項目或博士後創新人才支持計劃資助。
6.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
(1)年齡不超過35周歲,政治素養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體健康。
(2)申請人應為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或未進站的應屆博士畢業生和在職教學、科研人員(一般應博士畢業3年以内)。未進站的應屆博士畢業生和在職教學、科研人員可先行申報,獲選後再辦理博士後進站手續(在職身份的申請人還須其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同意)。
(3)具備良好的英語或德語能力。
(4)能保證全職在德國工作至少20個月。
(5)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崗位需求和申報要求。
(6)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申請須經設站單位和合作導師同意;未進站的申請人需依托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工作站設站單位申報。在職身份的博士後研究人員還須其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同意。
(7)此前未獲得過博士後國(境)外交流項目或博士後創新人才支持計劃資助。
四、時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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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提交材起止時間 |
學校審核上報 時間 |
獲選結果公布 |
備注 |
國際交流計劃 引進項目 |
2月1日--9月24日 (分兩批進行) |
4月9日(第一批) 9月24日(第二批) |
5月 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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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交流計劃 派出項目 |
2月1日—4月9日 |
4月9日 |
5月下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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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交流計劃 學術交流項目 |
2月1日-10月25日 (分兩批進行) |
6月24日(第一批) 10月25日(第二批) |
7月 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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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學者計劃 |
2月1日—4月9日 |
4月9日 |
7月 |
項目崗位在申報系統中列出 |
澳門青年學者計劃 |
2月1日—4月9日 |
4月9日 |
7 月 |
項目崗位在申報系統中列出 |
中德博士後交流 項目 |
3月1日-4月20日 |
4月23日 |
7月 |
具體申報啟動時間視項目崗位發布時間而定 |
五、其他
1.2021年起,博士後國(境)外交流項目全部實行網上申報,無需報送紙質材料。所有申請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2.申請人須按學校通知在網上申報時間登錄中國博士後網站,進入中國博士後網上辦公系統,在“國(境)外交流項目”中按要求進行申報并上傳相關證明材料。
3.“派出項目”、“香江學者計劃”和“澳門青年學者計劃”為同期評審,申請人如同時申報上述項目,申報學科須為相同學科,評審時“派出項目”優先參評,“香江學者計劃”和“澳門青年學者計劃”按本人意願排序參評。
4.“引進項目”獲選人員須在獲選通知印發之日起6個月内進站開展博士後研究工作,“派出項目”、“香江學者計劃”、“澳門青年學者計劃”和“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獲選人員須在獲選通知印發之日起6個月内赴國(境)外開展博士後研究工作,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5.請各相關單位做好博士後國(境)外交流項目宣傳和組織申報工作,鼓勵符合條件的博士及博士後積極申報。
6.其他未盡事宜請與新葡萄平台开户博士後管理辦公室聯系。
聯系人:馬婧
聯系電話:88308513 1868183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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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