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關于商請協助更新和增補國家公派出國留學評審專家的函》(留金選[2023]94号)通知要求,為進一步做好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選派工作的“專家評審”環節,現國家留學基金委在全國有關單位增補評審專家。請校内各單位積極推薦新的評審專家,具體要求如下:
一.增補優秀專家
1.基本條件
(1)評審專家應具有中國國籍且無國(境)外永久居留(住)權,身體健康、年齡不超過60歲(兩院院士、副校級或副司局級及以上專家可放寬至65歲),政治素質高、品德高尚、為人公正、工作嚴謹。
(2)具有12個月(含)以上連續留學經曆,熟悉并支持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工作,有意願、時間和精力參加評審工作。
(3)具有較高外語水平,能評閱外文申請材料,熟悉計算機操作。
2.優先推薦
(1)優先推薦“雙一流”建設學科、交叉學科(集成電路科學與工程、國家安全學)的專家。
(2)優先推薦曾獲國家公派出國留學資格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或博士聯合培養的專家和曾獲得“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人員。
(3)優先推薦具有長期留學經曆(24個月及以上連續留學或工作經曆)的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
3.其他推薦
(1)考慮到部分項目的特殊需求,可推薦在本單位國際合作與交流/學生培養/人才引進或師資培訓等部門擔任行政管理職務的專家;
(2)從事國際區域問題研究或相關專業的專家,在俄羅斯、烏克蘭、白俄羅斯等國家有長期留學經曆的精通俄語專家,以及熟悉國際組織運行規則,從事國際組織研究,國際組織人才培養的研究型專家或具有國際組織工作的專家(可以使用英語或法語等進行面試)。
二.工作任務及安排
1.各單位在上報時請重點核準以下信息:
(1)身份證号碼。
(2)手機号碼和電子郵箱等重要聯系信息(請務必确保聯系信息為專家本人)。
(3)所在部門、職稱、職務、是否為博導等。
(4)學科專長(請按學科目錄核準學科代碼和名稱)、是否屬于“雙一流”建設學科。
(5)長期在外留學(工作)經曆等。
(6)其他具有參考價值的重要信息。
2.請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填寫《國家留學基金委留學基金推薦評審專家信息表》(附件1),各有關單位彙總本單位申報人員信息,并填寫《專家申報信息彙總表》(附件2)(《專家申報信息彙總表》模闆不得更改格式,以免無法導入系統)。以上材料請于2024年1月10日(周三)下午5:00前交至長安校區7-511新葡萄平台开户,電子版發送至郵箱10585728@qq.com。
3.已在庫人員名單,請撥打聯系電話查詢。
聯系人:馬婧 張晶 聯系電話:88308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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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