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設站單位:
根據陝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2023年陝西省博士後項目資助工作的通知》(陝人社函[2023]340号)文件安排,現就做好我校2023年陝西省博士後項目資助申報工作安排如下:
一、陝西省博士後安家補助
(一)申報時間
2023年8月14日至8月17日
(二)補助标準
出站後與在陝企業(含駐陝企業)簽訂5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并落戶我省的博士後科研人員,省财政一次性給予20萬元安家補助。
(三)補助條件
2020年1月1日以後從國内博士後設站單位出站,已落戶陝西,與在陝企業(含駐陝企業)簽訂5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統招統分的博士後。
(四)申報程序
1.申請人填寫《陝西省博士後安家補助費申請表》(附件1),準備相關佐證材料(一式八份)後,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佐證材料包括:博士後進站審核表、博士後研究人員進站備案證明、出站審批表、出站介紹信(2019年3月1日以後辦理出站手續的博士後,還須提供人事調檔函及博士後證書),《陝西省博士後安家補助申領協議書》(附件2)、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查看原件、留複印件)、單位當年工資發放表(蓋章)、本人繳納養老保險證明等資料。
2.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簽訂單位)對申請人報送的申請表進行審核并簽署意見後送學校博士後管理辦公室複核。
3.學校博士後管理辦公室将複核後的《陝西省博士後安家補助費申請表》及有關資料報省博管辦審核。
4.省博管辦按規定程序審核、公示無異議後,報省人社廳印發補助通知并撥付安家補助費。
(五)有關要求
1.已獲補助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單位規定被處罰或解除勞動合同造成違約的,由用人單位全額追回補助費,并按原渠道退回。
2.已享受國家及省級人才項目資助的人員不再申報。
3.省人社廳将委托第三方機構定期對申請人履行勞動合同及補助費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對用人單位監管不力造成補助費損失情節嚴重、損失巨大的,予以全省通報批評。
二、陝西省博士後科研項目資助
(一)申報時間
2023年8月14日至8月17日
(二)資助标準
1.符合陝西省經濟社會發展和企業技術進步需求的在站博士後科研項目,按照特别資助15萬元、一等資助8萬元、二等資助5萬元的标準擇優資助。
2.在站博士後人才承擔的我省企業研究項目,按照每個項目10萬元的标準擇優資助。
(三)資助條件
1.申請人須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胸懷祖國,熱愛人民,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高尚的個人品德、良好的科研道德,較高的學術水平和較強的科研能力,學風嚴謹。
2.申請人應是經批準在我省(含中央駐陝單位)科研流動站、工作站或博士後創新基地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博士後。
3.申報的科研項目須技術路線清晰明确,研究思路超前,研究方法新穎。科研項目與國家及我省經濟社會事業發展緊密相關,并符合我省重大工程、重點項目、高新技術(基礎)産業發展需要。
(四)申報程序
1.填寫《陝西省博士後科研項目資助申請書》(附件3)。
2.各流動站須對申請人材料進行初審,并組織不少于3人的專家組對申請人材料提出推薦意見。推薦意見須流動站負責人簽字蓋章後單獨報送。
3.申請書與其他佐證材料按照封皮、目錄、申請書、相關材料的順序膠印成冊(二份、20頁以内、複印件須加蓋流動站設站二級單位公章),送交學校博士後管理辦公室。
4.電子版材料須發至指定郵箱(10585728@qq.com),電子版材料每人一個WORD文檔,大小2M以内,文檔名稱為“流動站+申請人姓名”。
(五)有關要求
1.獲得資助後,申請人所發表、出版與本人在站期間從事科研課題相關的論文、著作、學術報告及鑒定、上報成果等,均應标注“陝西省博士後科研項目資助”字樣,并在出站時向校博管辦提交項目總結報告。
2.獲資助人員如有觸犯刑律、違反道德規範、弄虛作假騙取資助或擅自離開博士後工作崗位,經核實後,全額追回資助款。
3.因患病及意外原因,緻使無法繼續進行研究工作時,獲資助者應及時向校博管辦報告,終止資助并追回剩餘資助款。
4.已經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青年科技新星、青年英才計劃、青年科技獎及省級人才項目資助的研究項目不再申報。同一科研項目不得同時申報國家和陝西省的資助,一經發現取消申請資格并追回全部資助款。
5.按在站兩年時間計算,博士後在站期間隻能獲得一次科研項目資助,并且從申報之日起三個月内期滿出站人員不得申請。
6.對存在涉密内容的申報材料,須脫密處理後線下報送。
請各流動站及時督促符合申報條件的博士後人員按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内提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聯系人及電話:張 晶029-88308513 18292837725
馬 婧18681833015
材料報送地址:長安校區7-511博士後管理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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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