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根據《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關于開展2018年度“香江學者計劃”申報工作的通知》(博管辦[2018] 5号)文件安排,現将我校2018年度“香江學者計劃”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香江學者計劃”主要内容
“香江學者計劃”每年選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學,在港方合作導師的指導下,以港方大學合約研究人員的身份開展博士後研究,為期兩年。2018年度國家拟選派60人,資助經費為每人30萬元人民币和30萬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生活開支、住房補助、科研補助、醫療保險及往返旅費。
“香江學者計劃”人員視為内地派出單位的博士後研究人員,需在派出單位辦理進站手續。
二、申報條件
申請人須為應屆或新近博士畢業生(一般應為畢業三年以内)、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或教學、科研人員,并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
(二)思想品德端正,身體健康。
(三)具備較高的學術水平和較強的科研能力、創新能力。
(四) 具備良好的英語水平。
(五) 能全職在港工作兩年。
(六)專業領域:基礎研究、生物醫學、信息技術、農業、新能源、新材料、先進制造、經濟學、法學、管理學等。
(七)此前未獲得過本計劃以及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派出項目、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博士後創新人才支持計劃、支持“率先行動”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會與中國科學院聯合資助優秀博士後項目等博士後人才資助項目。
(八)在站博士後人員須經所在申報單位和合作導師同意;在職人員(含定向委培博士畢業生)還須征得其人事關系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
三、遴選原則
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錄取。
四、申報程序
(一)崗位需求
港方提供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崗位需求将于1月25日在中國博士後網(www.chinapostdoctor.org.cn)上公布。
(二)提交申報材料
申請人于2月10日—2月26日期間登錄中國博士後網,進入“業務工作辦理—國外境外交流項目”申報評審系統下載并填寫申報表,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申報材料應簡明扼要,介紹信文字要真實、準确、重點突出。獲獎成果需注明頒獎單位和獲獎時間、等級、位次(用“位次/人數”表示;著作、論文需注明出版社或發表刊物名稱,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三)準備紙質申報材料
申請人需将下述紙質申報材料合訂本一式2份報送人事處博士後管理辦公室,裝訂要求為A4幅面,左側裝訂,加封面、目錄。所需材料如下:
1、《“香江學者計劃”申報表》(附件1)
2、身份及學曆證明:身份證複印件、博士學位證書或答辯決議書複印件。應屆博士畢業生如還未進行答辯,可先進行申報,在辦理進站手續時提供博士學位證書。
3、代表個人最高水平的學術及科研成果材料。論文提供摘要及收錄檢索證明,專利或獎勵提供證書複印件,專著提供目錄和摘要。
(四)上傳電子申報材料
申請人将所有紙質申報材料的電子版或掃描件上傳至申報系統。
(五)确定人選
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根據專家評審意見,按照候選人數和入選人數不少于2:1的比例确定候選人并提供給港方。港方對候選人進行第二次遴選,最終确定資助人選,并由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通知“香江學者計劃”赴港人員所在單位及本人。
五、有關要求
1.學校申報截止日期為2018年2月26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報人需認真準備申報材料,若存在虛報或僞造内容,一經查證,将取消申報人獲選資格。
聯系電話:88308513
附件1、香江學者計劃申報表.doc
人事處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