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博士後創新能力建設,進一步提升博士後國際化水平,根據全國博士後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2019年博士後國(境)外交流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博管辦[2019]1号)精神和《2019年博士後國(境)外交流項目申報指南》(附件1)安排,現将2019年中國博士後國(境)外交流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别
1.國際交流計劃(引進項目、派出項目、學術交流項目)
2.香江學者計劃
3.澳門青年學者計劃
4.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等博士後國(境)外交流項目
二.資助标準
1.國際交流計劃引進項目
資助經費由全國博士後管理委員會和博士後設站單位共同承擔,其中全國博士後管理委員會資助每人每年20萬元人民币,博士後設站單位配套資助每人每年10萬元人民币,包括在華從事博士後研究期間個人的生活開支、住房補助、社會保險及來華往返國際旅費等。
2.國際交流計劃派出項目
資助經費為每人30萬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在外從事博士後研究第一年的生活開支、住房補助、社會保險及往返旅費等。其餘資助經費由國(境)外拟接收機構或合作導師承
擔。國(境)外拟接收機構或合作導師提供的資助經費原則上應與全國博士後管理委員會資助經費金額相同或接近。
3.國際交流計劃學術交流項目
資助經費為每人3萬元,主要用于赴國(境)外開展學術交流活動的交通費、食宿費、會議費等。
4. 香江學者計劃
資助經費為每人36萬元人民币和36萬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博士後在港期間的生活開支、住房補貼、保險及往返旅費等。
5.澳門青年學者計劃
資助經費為每人36萬元澳門元和30萬元人民币,主要用于獲選人員在澳門期間的生活開支、住房補貼、社會保險以及往返旅費等。
6.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等博士後國(境)外交流項目
中方資助每人30萬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資助每人1500歐元。資助經費可用于生活津貼、健康和意外傷害保險和研究、差旅費用。
三.申報條件
1. 國際交流計劃引進項目
1)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思想品德端正,身體健康。
2)申請人須為近3年内獲得博士學位的外籍或留學回國博士。
3)申請人博士畢業學校應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或者其博士學位所屬學科排名全球前100名(以當年度最新上海軟科世界大學學術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 世界大學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 世界大學排名U.S.News& World Report 為參考)。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申請人,條件可放寬至博士畢業學校為本國排名前3名的高校。根據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合作框架,在德國獲得博士學位的留學人員或外籍博士,如獲得德國亥姆霍茲聯合會正式推薦可申請本項目,不受學校或專業排名限制(聯系方式:德國亥姆霍茲聯合會駐北京辦事處何宏010-65907866, hehong@helmholtz.cn)。
4)申請人自主聯系國内博士後科研流動站或工作站,并獲得博士後設站單位正式推薦。
5)能夠保證在華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不少于20個月。
6)博士學位在讀期間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7)非英語國家的人員應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聽、說、讀、寫能力。
8)國内在職人員不能申報本項目。申請人受本項目資助期間須全脫産從事博士後研究。
9)此前未獲得過博士後國(境)外交流項目或博士後創新人才支持計劃資助。
2. 國際交流計劃派出項目
1) 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思想品德端正,身體健康。
2)申請人應為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拟進站的2019年應屆博士畢業生。其中,在站博士後人員須經所在設站單位和合作導師同意;在職從事博士後工作的人員(含定向委培博士畢業生)還須其人事關系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
3)自主聯系國(境)外高校、科研機構或企業并獲得正式邀請。國(境)外拟接收單位一般應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以當年度最新上海軟科世界大學學術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 世界大學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
世界大學排名U.S.News& World Report 為參考)、國際一流研究機構或企業。如拟接收的國(境)外高校不在世界排名前100名之内,但申報學科在國際上屬優勢學科,需外方接收單位和國内博士後設站單位另附說明。
4)博士後在站期間或在讀博士期間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5)具有良好的英語或接收國語言聽、說、讀、寫能力。
6)專業領域。優先考慮《“十三五”國家科技創新規劃》、《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中的重點領域及其優先主題、重大專項、前沿技術領域,國家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點項目。
7)能夠全職在境外工作至少20個月。
8)此前未獲得過博士後國(境)外交流項目或博士後創新人才支持計劃資助。
3.國際交流計劃學術交流項目
1)申請人為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須經所在博士後設站單位和合作導師同意)。
2)具有良好的英語(或參加學術交流會議所需語言)聽、說、讀、寫能力。
3)拟參加的國際學術交流會議須為本領域内具有一定國際影響力和一定規模的國際學術交流會議,召集方為專業的行業協會,或者由國際著名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發起的多邊國際學術會議。
4)已經向拟參加的國際學術會議投稿、為論文的第一作者(或以其博士後合作導師為第一作者,博士後本人為第二作者),并已收到将在會議上宣讀論文的正式書面錄用通知。
5)在從事本站博士後研究工作期間未獲得過此項資助。
6)拟參加的國際學術交流會議召開日期應在本年度之内。
4. 香江學者計劃
1)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思想品德端正,身體健康。
2)申請人應為應屆或新近博士畢業生(一般應為畢業3年以内)、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或在職教學、科研人員。
3)具備較高的學術水平和較強的科研能力、創新能力。
4)具備良好的英語水平。
5)能全職在港工作2年。
6)專業領域:基礎研究、生物醫學、信息技術、農業、新能源、新材料、先進制造、經濟學、法學、管理學等。
7)此前未獲得過博士後國(境)外交流項目或博士後創新人才支持計劃資助。
5. 澳門青年學者計劃
1)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思想品德端正,身體健康。
2)申請人身份須為應屆或新近博士畢業生(一般應為畢業3年以内)、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或在職教學、科研人員。
3)具備較高的學術水平和較強的科研能力、創新能力。
4)具備良好的英語水平。
5)能全職在澳門工作2年。
6)專業領域:中醫藥(生物醫學、臨床生物學、生物訊息學、中藥學、藥學、化學等),微電子(微電子學與固體電子學、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物理學、模拟與混合電路等),月球與行星研究(物理學、應用數學、化學、地質學、天文學、計算機科學和技術、大氣科學、空間物理、信息科學和遙感科學等),智慧城市物聯網(智能感知、網絡存儲和傳輸、大數據分析和控制、智慧能源物聯網、智能交通、公共安全監控和災害防治等),其他目前在澳門已具備發展基礎和潛力且具有傑出學術帶頭人的優勢專業領域。
7)此前未獲得過博士後國(境)外交流項目或博士後創新人才支持計劃資助。
6.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
1)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思想品德端正,身體健康。
2.申請人應為應屆或新近博士畢業生(一般應為畢業3年以内)、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或在職教學、科研人員。
3)具備良好的英語或德語能力。
4)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崗位需求和申報要求。
5)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申請須經設站單位和合作導師同意;未進站的申請人需依托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工作站設站單位申報。在職人員(含定向委培博士畢業生)須其人事關系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
6)此前未獲得過博士後國(境)外交流項目或博士後創新人才支持計劃資助。
四.申報程序及材料要求
類别項目申報程序及材料要求詳見(附件2)。
五、時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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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提交材料截止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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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審核上報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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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選結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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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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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交流計劃
引進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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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
6月7日
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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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
6月13日
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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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8月
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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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交流計劃
派出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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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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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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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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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交流計劃
學術交流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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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
6月7日
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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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
6月13日
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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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8月
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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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學者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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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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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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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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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申報時間視項目崗位發布時間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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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青年學者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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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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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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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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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申報時間視項目崗位發布時間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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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等博士後國(境)外交流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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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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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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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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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1.請各相關單位做好博士後國(境)外交流項目宣傳和組織申報工作,鼓勵符合條件的博士及博士後積極申報。
2.其他未盡事宜請與新葡萄平台开户博士後管理辦公室聯系。
聯系人:馬婧
聯系電話:88308513
18681833015
附 件:
1. 2019年博士後國(境)外交流項目申報指南.pdf
2. 各類别項目申報程序及材料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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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