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函〔2011〕332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福建省公務員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人事局、勞動保障局,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人事(幹部)部門,解放軍總政治部幹部部,各博士後科研流動站設站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更好實施人才強國戰略,培養更多适應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需要、具有自主創新能力的博士後人才,根據《博士後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結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頒布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學科、專業調整情況,決定開展第八批博士後科研流動站申報審批工作,新設、增設一批博士後科研流動站。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新設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專業範圍
新設博士後科研流動站申報專業範圍是: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頒布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中的13個學科門類的110個一級學科,
二、新設博士後科研流動站條件
申請新設博士後科研流動站,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具有相應學科的博士學位授予權,并已培養出一屆以上的博士畢業生;
(二)具有一定數量的博士生指導教師;
(三)具有較強的科研實力和較高的學術水平,承擔國家重大研究項目,科研工作處于國内前列,博士後研究項目具有理論或技術創新性;
(四)具有必需的科研條件和科研經費,并能為博士後研究人員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
對于具有博士學位一級學科授予權、建有國家重點實驗室的學科和國家重點學科在設站評審中将優先考慮。
三、 增設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問題
對于學科調整後,原一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所涵蓋的二級學科博士點調整到兩個以上(含兩個)一級學科的,設站單位應選擇其中一個學術水平較高、科研實力較強、培養博士後研究人員較多的一級學科,申報确認為博士後科研流動站,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全國博士後管理委員會審定後發文确認;對于調整到其他一級學科、且符合申請設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條件的,此次可申報增設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參加統一評審。凡申報增設博士後科研流動站的一級學科已招收過博士後研究人員,在評審中不受設站總量限制。比如:某單位設立了曆史學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學科調整後,曆史學分為考古學、中國史、世界史三個一級學科,該單位應選擇一個學術水平較高、科研實力較強、培養博士後研究人員較多的一級學科,申報确認為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其他兩個一級學科可申報增設博士後科研流動站。
四、申報程序
(一)申請新設增設博士後科研流動站的單位,按照要求認真填寫《申請新設增設博士後科研流動站申報表》(見附表1),報送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人事(幹部)部門、解放軍總政治部幹部部。
(二)申請确認博士後科研流動站的單位,按照要求填寫《博士後科研流動站确認表》(見附表2),報送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人事(幹部)部門、解放軍總政治部幹部部。
(三)原“農業資源利用”、“圖書館、情報與檔案管理”博士後科研流動站,自動更名為“農業資源與環境”、“圖書情報與檔案管理”博士後科研流動站,有關設站單位不需申請。
(四)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人事(幹部)部門、解放軍總政治部幹部部将所屬單位的申報材料彙總審核後,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
五、申報要求
(一)各地區、各部門要盡快通知本地區、本部門具備申報條件的單位,按要求認真做好申報設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的準備工作。
(二)要堅持公平、公正、競争、擇優的原則,按照保證質量,穩步發展的要求,确保新設增設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具備較高的學術水平和良好的科研條件。
國家對設立的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将定期進行評估,對評估不合格的博士後科研流動站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整改,直至撤銷其設站資格,并向社會公布。
(三)請申請設站單位将申報材料于2012年3月15日前報送到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人事(幹部)部門、解放軍總政治部幹部部。
(四)請各地區、各部門将所屬單位的申報材料,于2012年3月31日前報送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同時報送申報材料的電子文本。申報材料内容涉密的需注明,且不需報送電子文本。
聯 系 人:薛萬裡 王芳
地 址:北京市東城區和平裡中街12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
郵 編:100716
電 話:010-84207344,010-84208344
附表:1.申請新設增設博士後科研流動站申報表
2.博士後科研流動站确認表申請新設增設博士後科研流動站申報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全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管理協調委員會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