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報告是描述一項科學技術研究的結果或進展;或一項技術研制試驗和評價的結果;或是論述某項科學技術問題的現代和發展的文件。
研究報告是為了呈送科學技術工作主管機構或科學基金會等組織或主持研究的人等。研究報告中一般應該提供系統的或按工作進程的充分信息,可以包括正反兩方面的結果和經驗,以便有關人員和讀者判斷和評價,以及對報告中的結論和建議提出修正意見。
研究報告的質量不僅取決于它的内容,而且有賴于它的書寫質量和編輯水平。本規則是為了建立和統一我國博士後研究報告(以下簡稱報告)的撰寫和編輯的格式,以便于信息系統的收集與存儲、開發與利用,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而制定的。
本規則是根據GB7713-87《科學技術報告、學位論文和學術論文的編寫格式》的原則,并結合我國博士後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的。
1.研究報告的結構
一份正式的研究報告,其基本結構應包括以下幾部分:前置部分(篇前部分)、主體部分(正文部分)、參考文獻部分、附錄部分和結尾部分。
1.1 前置部分(篇前部分)
前置部分一般包括以下項目:封面、封二,題名頁,摘要,關鍵詞,目次頁,插圖和附表清單,符号、标志、縮略詞、首字母縮寫、單位、術語、名詞等對照表。
1.1.1 封 面
封面是報告的外表面,提供應有的信息,并起保護作用。它應包括下列内容:
a.分類号 在左上角注明分類号,便于信息交換和處理。一般應注明《中國圖書資料分類法》的類号,同時應盡可能注明《國際十進制分類法UDC》的類号。
b.本單位編号 一般标注在右上角。
c.密級 報告的内容,按國家規定的保密條例,在右上角注明密級。如系公開發行,不注密級。
d.題名和副題名或分冊題名 用大号字标注于明顯地位。
e.責任者姓名 責任者即報告作者。必要時可注明個人責任者的職務、職稱、學位、所在單位名稱及地址。
如責任者姓名有必要附注漢語拼音時,必須遵照國家規定,即姓在名前,名連成一詞,不加連字符,不縮寫。
f.工作完成日期 包括報告、工作起始和完成日期。
(以上請見報告的封面标準格式和範例1)。
特别提示:根據國家圖書館的要求,封面所有項目隻限于使用中文。
1.1.2 封二
報告的封二可标注送發方式,包括免費贈送或價購,以及送發單位和個人;版權規定;其他應注明事項。
1.1.3 題名頁
題名頁是對報告進行著錄的重要依據。必須包括以下項目:
a.中英文題名
研究報告的題名必須以最恰當、最簡明的詞語反映報告中最重要的特定内容的邏輯組合。題名所用每一詞語必須考慮到有助于選定關鍵詞和編制題錄、索引等二次文獻可以提供檢索的特定實用信息。題名應該避免使用不常見的縮略詞、首字母縮寫字、字符、代号和公式等。題名一般不宜超過20字。英文題名一般不宜超過10個實詞。
題名詞意未盡,用副題名補充說明報告中的特定内容,例如:新型有機非線性光學材料的探索:從分子到晶體的材料化學過程;報告分冊出版,或是一系列工作分幾篇報道,或是分階段的研究成果,各用不同副題名區别其特定内容;其他有必要用副題名作為引伸或說明者。題名在整本報告中不同地方出現時,應完全相同。
b.博士後研究人員姓名;亦可列出職務、職稱
c.專業名稱(或研究領域)
d.流動站名稱(一級學科)
e.研究工作(做博士後)起始時間
f.研究工作(完成博士後研究工作)期滿時間
g.單位名稱
h.報告提交日期
另外,報告如分裝兩冊以上,每一分冊均應各有其題名頁。在題名頁上注明分冊名稱和序号。題名頁置于封二和襯頁之後,成為另頁的右頁。(見題名頁标準格式和範例2)
1.1.4 中英文摘要
摘要是報告的内容不加注釋和評論的簡短陳述。摘要的編寫應遵循以下原則:
a.摘要應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即不閱讀報告全文,就能獲得必要的信息。
b.摘要的内容應包含與報告同等量的主要信息,供讀者确定有無必要閱讀全文,也供文摘第二次文獻采用。
c.摘要一般應說明研究工作目的、實驗方法、結果和最終結論等,而重點是結果和結論。
d.中文摘要一般不宜超過400~500字,如果研究研究報告是用外國語文撰寫的,中文摘要應不少于600~800字;外文摘要不宜超過300個實詞。如遇特殊需要字數可以略多。
e.摘要中不要用圖、表、化學結構式、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和術語。
f.報告摘要用另頁置于題名頁之後。(見範例3、4)
1.1.5 關鍵詞
關鍵詞是為了文獻标引工作從報告中選取出來用以表示全文主題内容信息款目的單詞或術語。每篇報告選取3~8個詞作為關鍵詞,以顯著的字符另起一行,排在摘要的左下方,中文關鍵詞如有可能,盡量用《漢語主題詞表》等詞表提供的規範詞,并應标注與中文對應的英文關鍵詞。(見範例3、4)
1.1.6 目次頁
目次頁是由報告篇、章、條、款、項、附錄、題錄等的序号和名稱依報告論述的次序而排列的一覽表。另頁排在摘要之後。整套報告分卷編制時,每一分卷均應有全部報告内容的目次頁。
目次頁中的标題必須與正文内的标題一緻,表示篇、章、節的數字用阿拉伯數字。(見範例5)
1.1.7 插圖和附表清單
報告中如圖表較多,可以分别列出清單置于目次頁之後。圖的清單應有序号、圖題和頁碼。表的清單應有序号、表題和頁碼。符号、标志、縮略詞、首字母縮寫、計量單位、名詞、術語等的注釋說明彙集表,應置于圖表清單之後。(見範例6)
1.2 主體部分(正文部分)
一般研究報告皆以引言(或緒論)開始,以結論或讨論結束。主體部分必須由另頁右頁開始。每一篇(或部分)必須另頁起。全部報告的每一章、條、款、項的格式和版面安排,要求統一,層次清楚。
1.2.1 引言(或緒論)
引言(或緒論)簡要說明研究工作的目的、範圍、相關領域的前人工作和知識空白、理論基礎和分析、研究設想、研究方法和實驗設計、預期結果和意義等。應言簡意赅,不要與摘要雷同,不要成為摘要的注釋。一般教科書中有的知識,在引言中不必贅述。
1.2.2 正文
報告的正文是核心部分,占主要篇幅,可以包括:調查對象、實驗和觀測方法、儀器設備、材料原料、實驗和觀測結果、計算方法和編程原理、數據材料、經過加工整理的圖表、形成的論點和導出的結論等。由于研究工作涉及的學科、選題、研究方法、工作進程、結果表達式等有很大的差異。對正文内容不能作統一的規定。但是,必須實事求是,客觀真切,準确完備,合乎邏輯,層次分明,簡練可讀。語句通順、标點使用正确、不得生造詞彙,盡量不使用縮略和簡稱。
1.2.3 序号
a.如報告在一個總題下裝為兩卷(或分冊)以上,或分為兩篇(或部分)以上,各卷或篇應有序号。可以完成:第一卷,第二分冊,第一篇,第二部分等。用外文撰寫的報告,其卷(分冊)和篇(部分)的序号,用羅馬數字編碼。
b.報告的圖、表、附注、參考文獻、公式、算式等,一律用阿拉伯數字分别依序連續編排号。序号可以就全篇報告統一按出現先後順序編碼,長篇報告也可以分章依序編碼。其标注形式應便于相互區别,可以分别為:圖1、圖2.1;表2、表3.2;附注1);文獻[4];式(5)、式(3.5)等。
c.報告一律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頁碼。頁碼應由引言首頁開始作為第一頁,并為右頁另頁。封面、封二、封三和封底不編入頁碼。可以将題名頁、序、目次頁等前置部分單獨編排頁碼。頁碼必須标注在每頁的右下角,便于識别。如在一個總題下裝成兩冊以上,應連續編頁碼。如各冊有副題名,則可分别獨立編頁碼。
1.2.4 圖
圖包括曲線圖、構造圖、示意圖、圖解、框圖、流程圖、記錄圖、布置圖、地圖、照片、圖版等。要求:
a.圖應具有“自明性”,即隻看圖、圖題和圖例,不閱讀正文,就可理解圖意。圖應編排序号。
b.每一圖應有簡短确切的題名,連同圖号置于圖下。必要時,應将圖上的符号、标記、代碼,以及實驗條件等,用最簡練的文字橫排于圖題下方,作為圖例說明。
c.曲線圖的縱橫坐标必須标注“量、标準規定符号、單位”。此三者隻有在不必要标明(如無量綱等)的情況下方可省略。坐标上标注的量的符号和縮略詞必須與正文中一緻。
d.照片圖要求主題和主要顯示部分的輪廓鮮明,例于制版。如用放大縮小的複制品,必須清晰,反差适中。照片上應該有表示目的物尺寸的标度。
1.2.5 表
表的編排,一般是内容和測試項目由左至右橫讀,數據依序豎排。表應有自明性。要求:
a.表應編排序号。
b.每一表應有簡短确切的題名,連同表号置于表上居中。必要時,應将表中的符号、标記、代碼,以及需要說明事項,以最簡練的文字橫排于表下,作為表注。表内附注的序号宜用小号阿拉伯數字并加圓括号置于被标注對象的右上角,如:×××,不宜用星号“*”,以免與數學上共轭和物質轉移的符号相混。
c.表的各欄均應标明“量或測試項目、标準規定符号、單位”,隻有在無必要标注的情況下方可省略。表中的縮略詞和符号,必須與正文一緻。
d.表内同一欄的數字必須上下對齊。表内不宜用“同上”、“同左”、“””和類似詞,一律填入具體數字或文字。表内“空白”代表未測或無此項,“—”或“…”(因“—”可能與代表陰性反應相混)代表未發現,“0”代表實測結果确為零。
1.2.6 數學、物理和化學式
a.正文中的公式、算式或方程式等應編排序号,序号标注于該式所在行(當有續行時,應标注于最後一行)的最右邊。
b.較長的式,另行居中橫排。如式必須轉行時,隻能在+,—,×,÷,< ,>處轉行。上下式盡可能在等号“=”處對齊。
小數點用“.”表示。大于999的整數和多于三位數的小數,一律用半個阿拉伯數字符的小間隔分開,不用千位撇。小于1的數應将0列于小數點之前。
如例:應該寫成94 652.023 567; 0.314 325
不應寫成94,652.023,567; 0.314,425
應注意區别各種字符,如:拉丁文、希臘文、俄文、德文花體、草體;羅馬數字和阿拉伯數字;字符的正斜體、黑白體、大小寫、上下角标(特别是多層次,如“三踏步”)、上下偏差等。
例如:I,l,1,i;,C,c;K,k;O,o,0。
1.2.7 計量單位
報告必須采用1984年2月27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并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使用方法》執行。使用各種量、單位和符号,必須遵照國家标準的規定執行。單位名稱和符号的書寫方式一律采用國際通用符号。
1.2.8 符号和縮略詞
符号和縮略詞應遵照國家标準的有關規定執行。如無标準可循,可采納本學科或本專業的權威性機構或學術團體所公布的規定;也可采用全國自然科學名詞審定委員會編印的各學科詞彙的用詞。如不得不引用某些不是公知公用的、且又不易為同行讀者所理解的、或系作者自定的符号、記号、縮略詞、首字母縮寫字等時,均應一一在第一次出現時加以說明,給以明确的定義。
1.2.9 結論
報告的結論是最終的、總體的結論,不是正文中各段的小結的簡單重複。結論應該準确、完整、明确、精練。如果不可能導出應有的結論,也可以沒有結論而進行必要的讨論。可以在結論或讨論中提出建議、研究設想、儀器設備改進意見、尚待解決的問題等。
1.2.10 緻謝
可以在正文後對下列方面緻謝:
國家科學基金、資助研究工作的獎學金基金、合同單位、資助或支持的企業、組織或個人;協助完成研究工作和提供便利條件的組織或個人;在研究工作中提出建議和提供幫助的人;給予轉載和引用權的資料、圖片、文獻、研究思想和設想的所有者;其他應感謝的組織或個人。
1.3 參考文獻部分
參考文獻部分在研究報告中具有重要作用,表明該報告參考了某些有關資料,從而作為評價該報告的依據之一。
參考文獻部分必須另頁右頁開始,并标明順序号。參考文獻的書寫格式請按GB7718-87《文後參考文獻著錄規則》的規定執行。(見本規則的附錄A)
1.4 附錄
附錄是作為報告主體的補充項目,并不是必需的。下列内容可以作為附錄編于報告後,也可以另編成冊:
a.為了使整篇報告材料更加完整,但編入正文又有損于編排的條理和邏輯性,且這一類材料包括比正文更詳盡的信息、研究方法和技術更深入的叙述,建議可以閱讀的參考文獻題錄,對了解正文内容有用的補充信息等;
b.由于篇幅過大或取材于複制品而不便于編入正文的材料;
c.不便于編入正文的罕見珍貴資料;
d.對于一般讀者并非必要閱讀,但對本專業同行有參考價值的資料;
e.某些重要的原始數據、數學推導、計算程序、框圖、結構圖、注釋、統計表、計算機打印輸出件等。
附錄與正文連續編頁碼。每一附錄的各種序号的編排。依序用大寫正體A,B,C…編序号。如附圖A。附錄中的圖、表、式、參考文獻等另行編序号,與正文分開,也一律用阿拉伯數字編碼,但在數碼前冠以附錄序碼,如圖A1;表B2;式(B3);文獻[A5]等。每一附錄均另頁起。如報告分裝幾冊,凡屬于某一冊的附錄應置于該冊正文之後。
1.5 結尾部分
結尾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博士後個人簡曆
b.博士生期間發表的學術論文、專著、重要科研成果
c.博士後期間發表的學術論文、專著、重要科研成果
d.永久通信地址
e.書脊厚度大于或等于5mm的研究報告,應将題名及作者設計在書脊上,書脊名稱應與其封面、書名頁上的題名作者一緻。
f.封三、封底(包括版權頁)
2.研究報告的編寫要求
2.1 報告的中英文稿必須用白色紙雙面打字
2.2 報告宜用A4(210×297mm)标準大小的白紙,應便于閱讀、複制和拍攝縮微制品。
2.3 報告在打字或印刷時,要求紙的四周留足空白邊緣,以便裝訂、複制和讀者批注。每一面的上方(天頭)留30mm,左側(訂口)留邊35mm以上,下方(地腳)應留25mm,右側(切口)應留邊20mm以上。
2.4 報告的正文一般采用4号宋體字,中文題名、篇題、章題可适當增大并采用黑體。
2.5 封面、書名頁的字應采用黑體字。
2.6 報告的裝訂順序參考本規則的附錄C。
附錄A GB7714-87《文後參考文獻著錄規則》
附錄B GB6447-87《文摘編寫規則》
附錄C 博士後研究報告裝訂順序
說明
本規則是由北京圖書館學位學術論文收藏中心、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共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