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西北大學校内提前離崗管理辦法》的通知
西大人〔2016〕52号
各單位:
《西北大學校内提前離崗管理辦法》已經2016年6月15日校長辦公會議審定,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西北大學
2016年7月6日
西北大學校内提前離崗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管理,妥善做好人員分流工作,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提前離崗條件
(一)凡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含5年)的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請提前離崗。
(1)因機構合并或撤銷無法安排的人員;
(2)待聘人員;
(3)因病不能工作達半年以上的人員;
(4)學校同意的其他情形。
(二)工齡滿30年的非教學科研人員,也可申請提前離崗。
第三條 辦理程序
(一)本人申請,所在單位審核。其中,科級及以上幹部還須經黨委組織部審核;
(二)人事處研究;
(三)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領導審批。
第四條 提前離崗期間的待遇
(一)提前離崗期間基本工資按在崗時的70%發放,享受學校發放的校内生活補貼,不享受在崗人員績效工資;
(二)提前離崗期間工齡連續計算;
(三)提前離崗可按在崗人員相同條件,參加薪級工資普調;
(四)按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政策;
(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退休單位為提前離崗前單位。
第五條 提前離崗期間的管理
(一)提前離崗人員行政關系轉入離退休工作部門,由離退休工作部門負責對提前離崗人員進行日常管理。
(二)提前離崗人員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積極參加組織活動,關心支持學校的建設與發展。
第六條 本辦法由人事處負責解釋,自2016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6日施行。《西北大學實行校内提前退休暫行辦法》(校發〔1998〕人字第013号)廢止。